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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先“入学”,乐清检察为新一届农村干部开大课

2017-06-07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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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乐清市检察院农村干部犯罪预防基地里人头攒动,到场者表情严肃,时而点头认可,时而摇头惋惜。

这是乐清市检察院联合市委组织部对全市新一届农村干部开展的犯罪预防警示教育活动的第二场——淡溪镇专场。

6月1日,淡溪镇党委书记黄爱丽带领辖区100余名农村主职干部来到乐清市检察院农村干部犯罪预防基地。到场人员首先参观“基地”展厅,观看庭审录像片段,然后聆听乐清市检察院柳市检察室主任张培献主讲的法律讲座。


目前,乐清市检察院农村干部犯罪预防基地已组织翁垟街道38个村、淡溪镇43个村的村两委书记、主任等主要村干部开展了犯罪预防教育。同时与雁荡镇沟通联系,计划以巡回教育的方式,前往当地开展农村干部犯罪预防工作。


随着乐清市基层村干部换届选举工作的落幕,一批呈现出高学历年轻化特点的新一届村干部们走上基层村组织领导岗位。据统计,村干部违法犯罪案件主要发生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头尾年份

因此,为进一步提升换届后新任村干部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提升基层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乐清市检察院联合市委组织部出台《乐清市农村干部犯罪预防教育协作机制》,协同推进新一轮换届选举后农村干部犯罪预防工作。


乐清市农村干部犯罪预防教育协作机制


明确预防工作内容和原则

开展农村干部犯罪预防工作,既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也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和内部预防、专门预防、社会预防相结合的原则。


拓宽受教育人员范围

不仅将全市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主职人员列入接受农村干部犯罪预防教育的主要人员,还将村两委成员及相关村干部家属等人员一并列入受教育人员范围。


细化预防工作职责分工

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全市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协调教育基地,派员参加宣讲教育活动等职责。

乐清市检察院负责提供基地、教育展板、预防宣讲课件、资料,派员开展宣讲工作等职责。同时,乐清市检察院抽调办案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深厚的检察人员组成农村干部犯罪预防宣讲团


完善预防工作方式方法

以乐清市检察院“农村干部犯罪预防基地”为依托,实行定点参观基地、接受宣讲教育和巡回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农村干部犯罪预防工作。

交通较为便利的镇街,通过集中组织村干部参观“农村干部犯罪预防基地”,听取犯罪预防宣讲课等形式开展预防工作。山老区、距离较远、交通不便的乡镇,通过巡回宣讲、流动展板,发放犯罪预防典型案例资料等形式开展犯罪预防工作。


建立效果评估和信息通报制度

市委组织部定期对已开展农村干部犯罪预防工作的村进行效果评估,将评估结果列入对村干部队伍建设考核指标,评估结果及时通报乐清市检察院。


新一任村干部们,赶紧来预约学习吧。

联系人:张主任

0577-61756003


        来源 | 柳市检察院、办公室

图 · 编辑 | 郑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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